公會現時與全球會計聯盟(The Global Accounting Alliance(GAA))成員機構及其他專業會計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,互認對方會員的專業資格/豁免部分登記條件。各互認協議均要求海外申請者需具備一年本地(香港)經驗,方可在香港成為執業會計師。
IQAB會員需具備一年香港經驗才可成為本港執業會計師的條件,自公會與IQAB的協議於2011年生效已存在,過往申請人不能以在美國的經驗取代於香港的工作經驗。否則,只能成為公會的普通會員。
在過去三年期間,IQAB與公會就互認協議商討,希望美國的經驗可取代香港的本地經驗,讓IQAB會員直接成為香港執業會計師,否則協議將不會繼續。
惟要求IQAB會員需具備一年香港經驗的條件,是為了確保海外申請者在香港從事審計工作時,了解香港相關法規的要求及達致一定專業水平,因此公會與 IQAB 未能達成共識以延長雙方的互認協議。